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优良的院风、学风,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根据学校现行《学生手册》管理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生日常管理违纪处理办法。
一、实施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所有在籍学生;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3、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下达违纪通知单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违纪行为及处理
4、学生有违反《学生手册》之规定需要下达纪律处分的行为,直接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例如有旷课行为,宿舍内藏用违禁电器、管制刀具、使用明火行为、夜不归宿行为、打架斗殴、滋事闹事等行为,旷课、旷早操、旷晚自习行为统称旷课行为,宿舍抽烟行为属于使用明火行为。
5、学生在早操过程中出现以下各类行为,累计三次需要下达违纪通知单:
(1)迟到,院早操统计迟到时间:冬令6:48、夏令6:28;
(2)早退,广播操音乐结束前开始移动并离开指定做操位置即为早退;
(3)未按规定着装;
(4)未按规定动作做操;
(5)态度恶劣,如不配合管理等;
(6)升国旗纳入早操考核,具体要求于升旗前具体通知。
注:(1)校体育部通报之情况,直接下达违纪通知书,无需累计三次;
(2)班级出现三成以上相同原因违纪行为即可被以集体违纪记录,累计三次的班级将受到集体通报批评的处理,取消该学期评选优秀班集体资格。
6、学生在晚自习过程中出现以下各类行为,累计三次需要下达违纪通知单:
(1)迟到,上课铃声响起后还未进入教室即为迟到;
(2)早退,下课铃声响起前离开教室即为早退;
(3)使用手机、电脑;
(4)扰乱课堂秩序,如吃东西、讲话、随意走动等;
(5)衣冠不整,如穿着背心拖鞋等;
(6)态度恶劣,如不配合管理等;
注:(1)校纪律部通报之情况,直接下达违纪通知书,无需累计三次;
(2)凡有在自习过程中有教学楼内抽烟、玩棋牌游戏等行为,直接下达纪律处分。
7、学生在宿舍就寝过程中出现以下各类行为,直接下达违纪通知单:
(1)疑似抽烟,如在宿舍内发现打火机、香烟、烟头、烟灰、烟味、烟盒、烟灰缸等物品;
(2)疑似使用明火,如在宿舍内发现盘式蚊香、蜡烛、煤油等物品;
(3)晚归,院统计晚归时间为每晚22:00;
(4)未经允许留宿外人;
(5)床头卡信息有误或不全且告知后不做改善;
(6)校治保、女工、卫生部通报之情况;
(7)态度恶劣,如不配合管理、拒查等;
注:(1)凡有谎报姓名蒙骗检查人员等行为,直接下达纪律处分。
三、处理办法
8、早操、晚自习违纪单将以违纪单张数为依据转化为相应课时量的方式,计入旷课统计,即每获得一张该类违纪单即为旷课一课时;
9、宿舍管理类违纪单,包括宿舍卫生、治保工作下达的违纪单,累计三张将被下达纪律处分,每增加三张,纪律处分提升一个等级;
10、凡受到旷课类纪律处分者,学院将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其家长,记过以上处分将辅以书面形式通知;
11、凡受到宿舍管理类纪律处分者,学院将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其家长,并根据处分等级对违纪者所在宿舍进行强制停电处理,警告为一天,处分等级每提升一级增加一天;
12、凡被校宿舍管理部门认定为卫生、治保工作不合格的宿舍,将根据违纪次数受到强制停电处理,违纪次数对应停电天数。
四、其他说明
13、被查处的违章物品一律上交,若拒交则加重处罚;
14、伪造假条行为直接下达纪律处分;
15、暖手宝、电热毯以及功率大于1000W的吹风机等物品系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使用;
16、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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